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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态度(姚宇亮)——书坛新论
发表日期:2006-06-30 22:37:00 来源:中国硬笔书法在线 被阅读[1444]次

朱熹的态度 姚宇亮

一、朱熹的两段题跋

由于中国古代艺术学的附庸地位,书论中向来缺少自身的史学观念。无论是从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到虞的《论书表》,还是从王僧虔的《论书》到袁昂的《古今书评》,几乎都是采用纪传体的形式,或是对书法家身世的列叙,或者是对作品的美感作形象的比附。至于不同时期的书法现象之后的史学规律及其发展的动因却是一个盲区。

作为集一代思想大成的理学家朱熹虽然未有系统的书学著述,然而在其只言片语中的题跋却不乏深刻的见解,我们在此窥见了有关书法的系统性的史学观念。

自秦易篆为佐隶,至汉世去古未远,当时正隶体尚有篆籀意象。厥后魏钟元常及士季,晋王世将、逸少、子敬作小楷,法皆出于迁就汉隶,运笔结体既圆劲淡雅,字率扁而弗椭。今传世者若钟书《力命表》《尚书宣示》,世将《上晋元帝》二表,逸少《曹娥帖》,大令《洛神赋》,虽经摹拓,而古隶典刑具在。……至陈、隋间,正书结字渐方,唐初犹尔。独欧阳率更、虞永兴易方为长,以就姿媚。后人效之,遽不及二人远甚,而钟、王楷法弥远矣。〔1〕

书学莫盛于唐,然人各以其所长自现,而汉、魏之楷法遂废。入本朝来,名胜相传,亦不过以唐人为法。至于黄、米,而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极矣。近岁朱鸿胪、喻工部者出,乃能超然远览,追迹元常于千载之上,斯已奇矣。故尝集其墨刻以为此卷,而尤以《乐毅书》、《相鹤经》为绝伦,不知鉴赏之士以为何如也?〔2〕

在这两段话中,朱熹对先秦以来的书法史的发展历程作了总结。“秦易篆为佐隶”,秦之作为中国书法的第一个转折期,乃是因为秦代开始推行隶书,中国书法开始走上了笔法发展的道路。

秦汉到初唐是中国书法发展的第二个时期,此中中国文字持续发生了几次大变革,然而“正隶体尚有篆籀意象”、“法皆出于迁就汉隶”、“古隶典刑具在”,此时文字乃与篆籀一脉相承而来,故而“古法”、“古典型”乃是此一时期文字的特征。

唐代以后,则“钟、王楷法弥远”、“汉、魏之楷法遂废”,以“钟王”为代表的“楷法”、“古典型”日益澌漓。发展到宋代,在黄、米手中更是“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极矣”。在两段简短的题跋中,朱熹实际上为我们勾勒书法发展三个阶段的大致轮廓。

二、风格化的“唐尚法”

要用西方艺术理论的术语来阐释中国艺术的发展,始终是十分困难的。中国艺术缺少西方艺术中的中心与边缘、规范与个性、古典与浪漫之间的对立。或许中国艺术几千年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过类似西方艺术的倾向,而仅只是倾向,中国艺术从没有将自己推向极端,在《周易》辩证思维之影响下,“天地周流、循环往返”。
如果拿希腊艺术的发展作为比较,那么我愿意把朱熹话语中的第二阶段看作是中国书法发展的古典时期。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末期,在“模仿论”思想的导引下,希腊艺术摆脱了埃及的古风程式,形式上不断更新,朝着“逼真”方向迅速发展。〔3〕

中国书法中根本谈不上什么“模仿论”,然而这一时期里面汉字图式的持续演化却是不争的事实。“秦易篆为佐隶”,隶书的出现表明了时代对待“笔触”的态度,而“书写”起到了与希腊艺术中“模仿”一样的推动力作用——起始图式与“书写”对图式的矫正。汉字在几百年中接连出现了一系列的形式演化,字体不断翻新,以消解古文字的几何装饰秩序,而重新建立起以“笔触”为基石的书写秩序。那么,这一过程其实正是朱熹口中“古典型”、“古法”的形成的过程。不断衍化出来的各种新的字体,始终保持着与先秦原始图式——“篆籀意象”的血脉相连。

大约到魏晋时代,“笔触”的巨大能量终于全部释放了出来,书写的秩序也最终得以建立,汉字字体亦日趋定型。然而,“书写秩序”还刚刚建立,由于推动力的消失,新的变化却悄然的发生了。“至陈、隋间,正书结字渐方,唐初犹尔。”书法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如果说“字体”这个概念代表着文字演变“前进”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性的图式的话,那么“书体”则代表了风格化了的汉字图式。走过古典期,书法发展到唐代终于表现出强烈的风格化倾向,就初唐四家“欧虞褚薛”来说,他们创造的四种书体即代表了四种各具显著个人特征的风格。他们分别对古典时期积淀的笔法进行了总结与整理,加之以个人之创造力,造就了四家各各不同的强烈的个人面目。“欧阳率更、虞永兴易方为长,以就姿媚。”

然而在朱熹看来,正是唐代的“法度”建设,这种风格化倾向,实际上却构成了对“古典型”的破坏力量并最终导致其解体。“然人各以其所长自现,而汉、魏之楷法遂废。”

如果说在绘画中,风格是一种从特定的人类观点、立场或角度和一种特定的文化出发,对现实作的再现和解释。〔4〕那么书法在唐代的风格化正是建立在对魏晋笔法各自不同的理解之上,而在这基础之上的创造也只能是“人各以其所长自现”,这使得原先那个统一的笔法在各家笔下,迅速裂变为多种样式。而文字,本质上说,是以一定社会约定为基础的。个人面目的增强意味着共同基础的缺失,这只能使得任何一位后来者莫衷一是。

而风格化,对图式中某些因素的强化,同时意味着一个原先本身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笔法,在“尚法”精神下,迅速被总结成有限的规则。在规则中,汉字图式走向高度的定型化,各种书体之间亦失去了原先的血脉联系。这又使得后来者只能得其偏而莫能求其全,“后人效之,遽不及二人远甚”。

三、宋代“尚意书家”对风格化的态度

在宋人开始思考书法的时候,书法已在柳公权等唐代名家手中走向高度程式化、定型化,在唐人脚下亦步亦趋,继续唐人的道路意味着书法的继续衰败。

以“苏、黄”为代表的“尚意”书家选择了另一条道路,奋起反抗。“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5〕“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纳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 〔6〕在“苏、黄”的书论中,我们多次读到了“无法”这样一个词语。

“唐法”既然意味着已经定型的、有限的程式,从束缚与程式中解脱出来,“无法”则是跳出唐人给定了的“法度”的当然途径。

而魏晋则被视作为唐代的对立面。在苏、黄的意识中,魏晋与唐代的区别在于“气韵”与“法度”的对立、“自由解脱”与“规则束缚”的对立。苏、黄对王羲之倾慕正是对自由解脱之境界的向往:“余尝论近世三家书云:王著如小僧缚律,李建中如讲僧参禅,杨凝式如散僧入圣,当以右军父子为标准,观予此言,乃知远近。”〔7〕“余尝评书,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至如右军书,如《涅口经》说‘伊字具三眼’也。此事要须自体会得,不可立论便兴诤也。”〔8〕苏、黄反对法度,旨在不拘泥于点画,恢复笔法的“未发状态”,从而到达与王羲之气质上的相似。苏、黄对“法”的反抗正是在这一层面上展开的。

“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以苏、黄为代表的尚意书家又一次将书法推向历史的高峰。

四、朱熹对“唐法”与“无法”的看法

然而苏、黄的创造在朱熹看来却是不成功的。“至于黄、米,而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极矣。”苏、黄的“无法”与唐人的“尚法”并无多少本质区别。

唐人的“尚法”事实上构成了对魏晋“古法度”的解体,这听上去多少有些悖论。这可以在朱熹的理学体系内部找到其理论来源。在朱熹的心性论学说中“心”可以分成“人心”与“道心”两部分。“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9〕“ 此心之灵,其觉于理者,道心也;其觉于欲者,人心也。”〔10〕“心一也。方寸之间,人欲交杂,则谓之‘人心’;纯理天然,则谓之‘道心’。”〔11〕

在理学家的朱熹眼中,文字只是记录语言的工具,其目的乃是“达圣人之道”。字只要可读可识,就已经起到文字的全部功用。而书而求美,凡书必惟争奇出新是务,这就不免是蔽于“人心”了。“近世之为词章字画者,争出新奇,以投世俗之耳目,求其萧散澹然绝尘如张公者,殆绝无而仅有也。” 〔12〕为此,“写字不要好时,却好。”〔13〕“古法度”在唐朝的失落,正是“欧阳率更、虞永兴易方为长,以就姿媚。”为书写便捷而产生的“笔法”,原本正是作为一种自在之物,它才具备了无限衍生的可能性。而初唐诸家为书法的法度投入了过多的关注,求“美”求“好”的意识,使得“笔法”成为一种装饰化的因素,从而造成了“古法度”的流失。

苏、黄对“唐法”的反抗努力,并没有使朱熹看到“古典型”的重新回归。相反,如果说唐人尚能对“古法”保存一二的话,那么书法到了苏、黄手里则更是遭到了全面破坏。

苏、黄在“无法”的口号中,并没有将朱熹所谓魏晋“古典型”之“古法”,与风格化之“唐法”作出明确的区分。由此苏、黄忽略了魏晋之“古典型”乃是书法艺术之共同造形基础。那么这一“无法”在反抗因

“唐法”风格化带来的程式与束缚的同时,同样存在着一个形式层面的悖论。实践上,“无法”在反唐人书法风格化的过程中走上了新一轮的风格化道路。苏东坡与黄庭坚互相谑称对方书法“石压蛤蟆”、“枯蛇挂树”便是绝好的例证。

虽然苏、黄多次以禅宗和《庄子》中的境界作比附,以追求的与王羲之气质上的相似,而朱熹并没有看到这种气质上的相似。“无法”本质上与《庄子》中的“忘我”境界相通,自由、解脱成了苏、黄论书的主要基调。理学家讲涵养功夫,“无法”这种过于个人化的解脱,在理学家的朱熹眼中,简直就是肆无忌惮了。“古法”共同基础之属性,在理学家眼中往往具有某种道德伦理属性:“笔力到,则字皆好。如胸中别样,即动容周旋中礼。”〔14〕而“不践古人”,惮然不把儒家要求的先贤礼法放在眼里。

朱熹看来,对绝对自由、自我解脱的追求,对独特个性的高扬的“无法”,与“唐法”的“以就姿媚”没有本质的区别,“人心”与“人力”的作用过甚,最终都造成了书法中风格化问题与共同造形基础“古典型”的崩坏。“而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极矣。”

在这一点上,苏、黄之“无法”与朱熹说的“字不要好时,便好”有本质的区别。
五、朱熹对于传统的态度

透过朱熹对书法史的总结,也透过朱熹对唐人和宋人的批评,我们隐约见到了书法中的一种退化的历史观。

书法发展过程中“篆籀意象”日趋淡薄,“古法度”逐渐流失乃是无可奈何的历史必然。最初的“纯理天然”的书体篆籀在人的作用下,演化产生出隶书,进而变为楷书,递相演变……

来源:书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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