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映梅
中国书法艺术是汉字书写艺术,笔法就是书写线条或笔画的方法,在某种情况下笔法还被称为用笔。线条在中国书法中具有特殊意义,它是纯粹的,在审美上又是独立的。它是全部美的意蕴最根本的承载物。既如此,对构成这种高质量且有很高审美价值的线条的书写方法,即笔法的探寻自然也就构成传统书论很重要的一部分。这是任何一种艺术中都没有的现象,虽然书法中还有结构的问题,但笔法却是最根本的,书法的很多问题就是由此生发的。可以说书法之法的核心部分就是关于线条的笔法之法。本文对法的讨论主要是笔法之法。
元揭曼硕说:
“文有文法,诗有诗法,字有字法,凡世间一能一艺,无不有法,得之则成,失之则败。”①
翻开中国书法史籍,对笔法的探索构成了一条明晰的主线。当然这中间也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实的过程。从书法走向自觉的汉末的蔡邕的《九势》,至唐之楷书的完型,中间出现了大量的关于笔法的书法论著。这些论著对藏锋、露锋、中锋、侧锋、转折、提按,还有执笔、运笔等笔法作了较详尽的探讨。特别是唐代,随着汉字演变过程的终结,关于笔法、笔诀的论著更是蔚为大观,对后代的初学者影响较大的“永字八法”也在此时得以广为流传。所以唐朝被称为“法”的时代。
传统书法对笔法的刻意寻求,是否导致机械化的纯技巧主义呢?从理论上看,艺术都包含着技术和文化两个层面,只有当技能被提升整合到文化的层面上去,这种技术才能变成艺术,这也正是工匠和艺术家的分野所在。同样,一旦当技术被整合到一种文化的层面,二者就会形成一种互动关系,原来的技术在操作方法和价值观上也会随之发生大的改变。
一般来说,“法”指的是将“意”外化或物化的形式技巧,而“意”指的是创作主体的艺术构思等,前者是后者进入物化形态的一套编码系统。
书法由原始写字行为进入艺术自觉,首先就是汉末文人对汉字中的“象”的命题讨论开始的。故蔡邕提出了“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②的观点。汉字的“象”之所以被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