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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书法的表现性倾向及其走向
发表日期:2006-10-27 01:23:00 来源:不详 被阅读[2052]次

书法艺术发展到当代,已由实用,实用兼艺术、艺术兼实用,变成纯粹意义上的艺术形式而存在了。尤其是本世纪末,知识经济和电子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信息载体和大信息量、高科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已使书法艺术从本质上更加注重表现感和形式感了。确切地说,这将是中国书法艺术在抒情基础上的一种进化,这种进化使得书法更加重了生存形式,更加开始了内、外因的合一。具体探讨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展览会效应与作品创作的形式和其尺寸
  进入90年代,书法艺术同各种文化、知识和经济现象一样,从中兴走向繁荣。展览会效应,这一符合当代时代潮流的书法表现形式也开始出现了极大的生存空间,为书法的进一步张扬艺术个性提供了极佳的表现形式。因此,展览会效应作为书法史上绝无仅有的一章,展现了极其灿烂的姿态。这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经济发达国家的书法生存与光大的现象和本质中得到了佐证。如果说展览会效应是当代书法生存的最佳形式,那么表现便是展览会效应的最佳展示方式和注解。
  书法创造的最佳表现形式是作品,书法作品是展览会效应的符号。如何适应展览会效应的创作,如何完美地使作品和创作更加契合展览会效应,这是需要两者完美结合的。因而当代书法呈现了其展览的表现性倾向:一是展览格式作品格式的表现性,诸如楹联展、行草展、扇面展、正书展、中表展、新人展,从年龄、档次、书体、格式上进行了区分和专题性的表现;二是作品尺寸已从古人的甲骨、碑刻、手札、尺牍向丈二、巨幅长条、八条屏迈进,加之对纸张、色彩的运用,制作效果的使用,无一不强调了形式对视觉的冲击,无一不强调了作者的表现性心理状态。
  二、书法风格及其精神的表现性
  展览会要求和创造决定了作品外在形式的表现性,因而作品外在形式也必然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书法风格和书法精神。因此,当代书法的创作一方面开始由尊二王,敬晋唐的传统书法向一贯受到冷落的明清及近代书法转移,甚至根本就屏弃了“今人不可学”的陈规界律;另一方面开始向未被人发掘或少有人发掘的写经、残纸、民间书法学习,目的是求新、求异、求怪,以求表现自我、表现与众不同。前一种倾向尤其是对明清行草书的学习;获得了表现上的雄强与博大,获得了气势上的恢宏与奇肆,因而也获得了与展览会宽阔空间的契合,张扬了作品的表现功能和表现冲击力。后一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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