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是东方特有艺术,纵观我国三千多年来书法艺术发展的历史,是一部点画、结体、章法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书法艺术是线条的艺术,它之所以能成为一门审美价值很高的艺术,主要是因为用毛笔写出的字具有线条千姿百态、变化无穷的特点,体现了一种变化美。
点画的变化美
点画是构成各种书体字的最基本的零件,因此点画的变化是书法变化的最基本的因素。书法中的各种基本笔画本身是各不相同的,例如,智永在"永"字八法中对各种不同笔画的写法提出各种要求:"点"要写得"如鸟翻然侧下";"横"要写得"如勒马之用缰";"提"要写得"如策马之用鞭";"撇"要写得"如蓖之掠发"。这说明各种笔画的姿态都可以和具体的自然物联系起来,这当然也是一种变化美。
但更多的是同一种点画重复出现时的变化美。孙过庭《书谱》中有这么一句话:"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这是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后提出来的。形体"各异"、"互乖"就是指其开头、大小、粗细、欹正的变化。
隶书有"蚕无二设,燕不双飞"的规定,这个规定表面看起来是条死规定,似乎束缚了书写的手脚,其实这正是体现了人们变化美的指导思想,根据这条规定写出来的隶书就,避免了相同点画机械的重复。例如;"清"和"浇"两字,"清"字的三点水均呈三角形,上面二点较靠近,而"浇"字的三点水第一点就不呈三角形,第三点和第二点较靠近。两个"法"字,第一个三点水分离;第二个三点水中后两点相连。
结构的变化美
历代书家结构变化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各种:
(1):不改变点画在字形中排列次序,改变点画的粗细、点画之间的距离、角度等,从而产生结构形状的变化。例如:两个"使"字,前一个"使"了较平正,后一个"使"字,"人"明显向下移,而形成左低右高的体势。两个"种"字,其偏旁"禾",除了笔画有所变化(第二个"禾",中间竖带钩)外,还有偏侧的变化:第一个"禾"旁上部向左倾斜,第二个"禾"旁上部却向右偏转。
(2):变换左右或上下部分的位置。
(3):增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