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正成
一、“线条艺术”的理论误区
一位评论家给我新出的书法文集写了一篇评介文章《对线条艺术的创新求索》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写得不错,但对标题我提出异议:用“线条艺术”界定书法是否准确?理论界长期以来把书法界定为线条艺术,特别是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这是一种流行的审美观。我认为用“线条艺术”来界定书法这个本质性概念不仅涉及美学理论问题,还直接影响到书法的创作实践。什么样的字才算好?用什么方法来写好字?书法审美的基本技术特征是什么?“线条艺术”观念有可能把我们带入一种理论误区。
“线条”这个词在古代汉语里面没有,它是现代汉语词汇。我们所知道的线条,首先是指数学上的几何线条。书法艺术的线条和几何线条肯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把书法理解成线条的书写,那么,它和数学上的线条界限在什么地方?另外,还有一种线条——产生在西方绘画中的徒手线。数学上的线条是有规律,可以计算的;徒手线是随意在纸上画出的西方绘画中间的一种线,比如速写,西方绘画中的素描、油画也使用这种线条,甚至包括中国绘画的线条。如果我们笼统地称书法是线条艺术,那么,我们就有可能误解这个线条是一种几何的线条或者徒手线。邱振中先生在八十年代讲书法艺术本质的时候认为书法是一种用徒手线条书写的艺术②,这种线条不是有规律的几何线,而是在纸上可以随着自己的意象去书写的徒手线。这种线条观念忽视甚至代替了最为重大的艺术现象,即书法在汉字字形里面的点画表现。如果用徒手线条来抹煞书法艺术点画技术与技巧特征的话,书法艺术实际上就失去了它安身立命之所。随着线条艺术观念的不断拓展,艺术家们就很容易萌发突破汉字字形这个“底线”,而遗弃书法这个艺术样式的本质特征。既然是线条的随意书写,就可以把所有约束线条表现的东西破除,于是出现了没有汉字的 “现代书法”——一种抽象艺术新品种。所以,九十年代以来,作为书法界主流观念对“现代书法”的创作界定,提出了一个创新的底线——汉字字形具有可识性。
我在《论当代中国书法创作》③中分析了一些作品。比如王冬龄先生的《心赏毕加索》线条非常酣畅、表现非常充分,是一件表现主义色彩浓郁的艺术品,这种作品可以纳入很广泛的“现代书法”观念里面。但是我认为它更近于抽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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