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风格范畴谈——“古朴之美”
发表日期:2006-10-27 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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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朴之美
陈振濂
顺着“质”这个概念,我们寻找到另一种富于有历史感的美——古朴之美。
“古朴”的含义是不人为。但不人为又颇难说的艺术,真正的艺术作品就是人为的过程,这是一个矛盾。
“古朴”的另一含义是不装饰。但艺术本身就是对大自然的一处装饰,遑论悬堂补壁的作品是一种“饰”,即便是对生活美的一种提炼,这提炼不就是“饰”?当我们不简单地把“饰”偏面理解为“矫饰”,则任何艺术都是“饰”的结果。这又是一个矛盾。
古朴之美就在这重重矛盾中建立起自己的独特体格。人们希望生活中发现美,把它上升到艺术美,但又希望在艺术美中见出自然,见出真性情。古朴之所以在历来被奉为无上境界,乃至清代还要出现一个从未有过的书法尚古运动,其理由大率不出乎此。
书法欣赏家之把握古朴美,一般沿循两个途径:一是在本属自然的非艺术中发现美,比如一段古人游历的摩崖题名,书者是工匠,写者亦无意艺术,只是记游踪而已。则它古朴或有之,但论美却并不具有主观追求。但在后人立场上看来,则从中发现某些合乎艺术法则——空间而白法则、线条错杂法则;于是指它为美。这种美的发掘,大都不得不依靠书法欣赏家从观赏立场的主动迎合,我们一般把这种主动迎合称作为“再创造”过程。另一是在后人刻意求古朴美,如对清代金石小学家们那种强调气息不求小处变化的篆隶书作品中感受古朴美在理性环境中的种种殊相。
古朴之美在上古是俯拾皆是的。古人未必着意创造美,但时代所制,出后古朴质实之气盎然,却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是一种不自觉的被动美感体现,后人着力追求古朴美,力求在挥洒中以极刻意去追仿极不刻意,则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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