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中的创作和理论
——朱以撒
当代书坛,随着书法学的提出和构建,我们会发现书法创作、理论已经和许多学科的关系紧密而不可分离了。这些关系的建立,显示了创作、理论所涉及到的客观关系日益扩大,而主观上对艺术形式的认识、理解也将会比以往复杂得多,这也为创作和理论中的文化张力提供了条件。
传统的哲学认为,世界可以抽象地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类;波普科学哲学的分法是划为物理、精神和精神产物三个世界;信息论哲学则认为世界由物质的能、原料和信息三要素组成。然而作为艺术——艺术家精神世界的物化形式,还有一种无从触摸又的确为人感到存在的制约或引导,这就是关系,书法家在艺术这个世界里的确认和选取,是创作中关系处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艺术之网络何其宽广,可纳入其中的关系是无限的,因此就存在一个选择取弃的问题。古今书法家比较而言,古代书法家的知识面要比当今众多的书法家宽广而有深度,而在技巧上的掌握又简单于当今,在主客体的关系上,“发乎情止乎礼义”,对前人范本的关系,可以如素描般地摹仿,如镜子般的反映,以不变应万变。许多御用书家甚至可以用一种技法直至终老,其中指导创作的可以是前人的某些原理,引以为金科玉律。因此,在捧读前人的作品时,无论书品如何低下、平庸,在技巧上都不会有什么差错,并且娴熟程度也比较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书法艺术和其他方面关系的性质是和谐的、平静的,其共同的发展方向是向心的相吸的。由于形成了各种关系的距离构成正比,对文人的书法创作发展起到促进与鞭策。进入现代,书法家的生存环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20世纪中外文化的大碰撞、大交汇的背景下,人们是很容易注意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许多五四时期的文化探求者,他们可以在西方美学和西方哲学思想的多元探究中建构自己的拯世救民的思想武器,朝着政治化、社会化、理想化的方向,完成对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