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书法理论 > 书论 
张胜伟:书法回归传统的核心是回归书法的人文性
发表日期:2018-02-03 11:17:47 来源:本站 被阅读[5056]次

    张胜伟:书法回归传统的核心是回归人文性

      张胜伟简介   中国书协行书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培训中心教授、工作室导师,陕西书协副主席,全国第十次文代会代表。2017年任全国第四届青年书法展、第二届行书展评委。曾获第二、三、四、五、六届兰亭奖(五届二等奖,六届铜奖),入展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展(九届“提名奖”,十一届“优秀作品奖”),曾获“2011年度书法佳作奖”、“林散之奖”、三届青年展“优秀作品奖”、“翁同和奖”,纪念长征展“特等奖”等。著有书法理论专著《书艺》。

      感言:
      兰亭奖揭晓之日,我正往关中古塬上寻秋。有学棣问:蝉联大奖,心情若何?我见灞水无言,横于天际,即答曰:如水般平静。
 我参与兰亭竞逐,已历五届,每有所获,悉以平常心观之。书道渊深,先圣巍巍,我不会因一时之荣,而偏生妄执之念。书法乃无巅之山,我辈有生之年,唯向上、再向上耳。

                     丁酉十月廿日    张胜伟


          书法回归传统的核心是回归人文性

      三件作品获第六届全国书法兰亭奖,我并未觉得对我有什么特殊意义。好好写字,把字写好,是一个书家的本分。研习书法近三十年,能一直保持向上的姿态,倒是值得欣慰的。随着人与书的不断成熟,功利心渐趋淡化,这三件作品的创作,均能服从自己的心灵,没有刻意设计,只是调动平日书学积累,写好,寄出,然后安心过日子,不去奢望一次获奖能改变什么。
      朱中原先生约我写一篇关于获奖作品创作自述文章,我不想就作品论作品,谈谈我的书法观,或许更便于帮助大家理解我的作品。
      我熟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书法艺术发展历程,并保持不断地思考、研究。这期间学说纷纭,但我从未对某家的学说盲目推崇而失去自己的判断。坦言之,我对书法有想法。这些想法我都付诸书法实践中,当然包括这次获奖的三件作品的创作。

作品一:

          我的书法创作坚守的几个基本理念
 
      第一,敬畏汉字,努力展示汉字之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在于书法是以汉字为介质和载体进行创作。汉字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创造,汉字的美无与伦比。书法艺术就是展示和发挥汉字之美的艺术,是借助书写汉字表达个人情感意象的艺术。所以一定要尊重和敬畏汉字,如果汉字(单字)的独立意义受到损害,就可能背离了书法本质;而破坏汉字,定会使书法走向异化。我以为这是传统书法坚守的一条底线。书家所能,是对书写赋予审美品格和情感意象,而不是无节制地改变汉字。我坚守着这一信条,努力地付诸实践,在创作中努力发现、展示、发挥、丰富汉字之美,自信自己走的是书法正道。

      第二,书法是高度中国化的艺术。书法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息息相关,儒、释、道诸家思想都对书法有过重大影响。中国书法最基本的技术“语言”,就是一条“无所不能”的线,连续性、流动性和高度的概括性是其魅力所在。汉字是“点画”组成的,但书写本质是“线性”的,“线性”正是情感的生成和发展方式。书法美有空间构成之美和情感表达之美,情感表达之美是书法美的高级形式,书法的“艺术性”正来源于此,这一认识是我书法创作中技法应用的核心理念。
第三,书法创作的本质是理性的。古人说“笔不妄动,翰不虚发”,书法不能随心所欲。有人借《论语》句说书法要“从心所欲不逾矩”,说白了还是一种理性。书法创作中,毛笔时时刻刻都要处在自己掌控之中,一些看似非理性的地方,其实是理性的高级表现,看似心灵随时产生的电光火石,很感人,但推敲起来依然合理。
第四,书法是关乎人文之雅事。书法从表面上看是一种美的形式,但仅仅据此将书法简单定义为“造型艺术”,很容易在实践中背离书法本质。我发现唯形式论影响下的书法,要么面孔冰冷、千篇一律,要么刻意造作、怪相百出。书与文脱节,书与人分离,导致书法只剩下形式空壳,欣赏者的眼光只能停在作品的表层而无法延伸。有鉴于此,多年来我以“书文相谐”和“人书一体”为追求,虽然至今未达理想境界,但作品一次次获奖,让我感到这一理念在无形中还是被人感知并获得认可。


作品二

               让文学引领书法创作
      文学是一切艺术之母。真正的书法艺术,是依托于文学的寄情书写。孙过庭《书谱》说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悱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以叹。”虽然是孙氏一家之言,但是作为文辞内容与书家心情的微妙关系要充分重视。
      书法界有很大一部分人持一种观点,即:书写的文辞不是书法艺术的内容,书法的形式是书法的全部内容。这种观点站在书法欣赏者的角度讲有一定道理,但从书家的角度来说,则忽略了书家创作中的感受。按照书法创作规律,只一味地讲形式,就会淡化书写的文辞内容对书家的启发和诱导作用,势必会造成书写情感意象的缺失,这样的书法无疑会掉落到“形而下”。情感之于书法至关重要,这是大家公认的。我认为,文字内容是书法的载体,也是触发书家内心产生“情感意象”的主要原因。看着文辞内容,有的人可能会无动于衷,就凭学书临帖的积累,匆匆抄录一下,在当下书法作者中,这样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创作状态创造力和表现力是十分有限的,更接近于对古人书写的一种模仿和对自身书写的复制。
      一首优美的诗词,都能读出作者的情感生成、发展和起伏。毛泽东《沁园春·长沙》里的:“粪土当年万户侯,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是全词的高潮。白居易《琵琶行》里的“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也是全诗令人印象深刻的波动与起伏。读到这样的诗句,相信大多数书家都会感到心灵被撞击,从而影响书写。一个书家如果在这样的经典诗句面前,仍然无动于衷,那不是精神恍惚,就是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于对字形的描画上。
      重视书写文本,写出具有可读性和感动性的书法作品,是我这些年的追求。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不大可能把不同的文字内容写成一种模式的,我通过书写表达我对文学内容最初的新鲜感受。我知道这样做非常难,因为要求书家要具备全面的技术和敏锐的艺术感悟能力,但我乐此不疲,我认为这是有价值的实践。我的几件代表作品,如:获林散之奖和全国2011年度佳作奖的作品《岳阳楼记》,获第五届兰亭奖二等奖的《投赠哥舒开府翰二十韵》,获第十一届全国书法展优秀作品奖的《望海潮》,以及本届兰亭奖获奖作品《沁园春·长沙》《听雨轩记》等,每一件都是书写内容引导我进入文学情境中而忘我书写。这样的作品虽然还不是很多,但每一件都有其独立的审美品格和价值。


作品三



             在“寄情书写”中获取艺术之“真”

     古人的书法都是可读的,不仅可以慢慢品读书法形式、文字内容,还可以品读书法背后的那个人(书家)。我认为,书法回归传统,其核心是回归书法的人文性。传统书法人与书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书家的文化、道德修养一定会影响到书写的表现,这是不容置疑的。我认为书写汉字要成为艺术,不仅在书写中书法共性(法度)有充分体现,而且书家情感充分投入,个性风神充分表达。通过书写汉字抒发情感是书法不同于其它艺术门类的一大特点。是“书法是艺术”这一命题成立的最基本、最原始的条件。

      “寄情书写”是书法传统。南齐王僧虔《书赋》里有“情凭虚而测有,思沿想而图空”的句子,是说在可见的书写迹象中感受和追索书者的情感和想象,可谓一语道破玄机,击中了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和要害。事实也是如此,细想,如果做不到“寄情写兴”,又何谈“魏晋风流”呢?唐代韩愈说:“往日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夫、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唐人书法虽然“天趣自然”不及魏晋,然而放达之致更胜之,表现出突出的抒情性和表现性。以张旭、颜真卿为代表的一代书家,在情感的抒发上远远超出前代书家的想象。宋人则更多地呈现了一种尺牍书风,书家的个体精神和面貌更加突显。苏东坡论书名句“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黄庭坚论书名句“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米芾论书名句“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等等,都反映出一个时代书家们崇尚自然和追求精神自由的强烈意识。概括而言,“尚意”书法有如下几个突出特点,即:崇尚自然,重视学问,抒写襟怀,张扬个性。宋代“尚意”书法使书写主体——人的精神因素在书写中放大,使书法进一步走向舒情和寄兴,表现为一种艺术的真诚和自由。宋以后的书法,整体上是晋、唐、宋三代书法流风承续,篇幅所限,此不赘述。
      传统如此,我辈无法回避。我的这三件作品,只要读者认真读一下,应该可以读出我对文本与书法融合的想法,感受到我作为创作主体,个人情感的“在场”和“介入”。我的自作文作品《听雨轩记》,是我十五年前写的一篇小散文,文章记录了我的一段心路,多年以后回想起来,那段日子依然历历在目。岁月荏苒,初心不改,创作时,我的内心充满感动,自认为达到了人、书、文的融合。凭我的经验,书法创作必须是一种情感投入状态,首先得自己感动,才有可能感动别人。

                  张胜伟 丁酉十月二十七日于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