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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中国七十周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发表日期:2019-08-18 11:14:5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硬笔书法家协会 被阅读[9939]次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传统文化,繁荣书法艺术,践行大书法,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创作成果,推动全区青少年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硬笔书法家协会共同研究,决定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工委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

承办单位:乌海市教育局关工委

        乌海市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 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全区中、小学在校教师和学生,含各类办学机构师生。

2.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有关诗词歌赋或短文,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文、赋、联等均可。提倡书写歌颂内蒙古的内容和自作诗词。

(2)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

(3)硬笔:统一为A3纸(29.7cmX42cm)

(4)软笔尺寸不超过六尺条幅或四尺整张,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投一件毛笔作品必须另投一件硬笔作品。

(5)不提倡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6)严禁代笔、临摹、抄袭,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来稿作品拥有处置权、展览权。

 

三、填写信息

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及指导老师姓名。同时填写《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作品登记表》,集体组稿单位附参赛作者名单及相关信息。

 

四、作品评审

1.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由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组成评委会,并依据《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2.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3.评审中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

4.评审工作拟于2019年10月上旬在乌海市举行。

 

五、书法展览

展览地点: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乌海)

 

六、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设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一等奖各2名,奖金500元人民币;二等奖各4名,奖金300元人民币;三等奖各30名,奖励价值100元人民币的文房四宝。

2.优秀奖若干名,赠送《作品集》一册。

3.教师组获一、二、三等奖的非会员推荐为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获优秀奖的非会员具备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小学组、中学组获一、二、三等奖的非会员推荐为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会员;获优秀奖的非会员具备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会员条件之一。另设组织奖若干。

4.编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作者赠送《作品集》一册。

 

七、截稿日期

自本启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教育局关工委政府A座414室,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0473-399807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工委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

2019年8月15日

 

点击下载: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师生书法大赛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