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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政治部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6-06-23 01:03:00 来源:本站原创 被阅读[2144]次

为推动基层公安文化活动的开展,陶冶民警的思想情操,公安部政治部、全国公安文联、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今年联合举办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由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陕西省公安文联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6至7月,各地组织书法作品的创作、选拔或展览等项工作。

  (二)7月中旬,各单位按照比赛有关要求统一报送推荐作品。

  (三)8月中旬,公安部会同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选出参展作品和获奖作品。

  (四)9月下旬在西安举行书法作品展览和获奖作品颁奖典礼。

  (五)10至11月,印制获奖作品集并邮发给获奖者。

  二、参赛作品及人员要求

  (一)各地推荐的作品应为2006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其内容应以歌颂党、歌颂祖国;赞美人民警察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主题,弘扬正气、健康向上、富有新意,充分体现公安特色,提倡自撰诗、词、联、歌、赋、文。

  (二)作品规格

  1、尺寸横竖均不超过8尺(册页除外),草、篆书须另附释文,不必装裱。

  2、印拓不超过8方,其中2方附边款。

  3、作品一律为毛笔作品,不收硬笔作品。

  (三)参赛者应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

  三、奖励及其他

  (一)本次比赛将评出参展作品500件,获奖作品100件,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根据各单位组织本次比赛的情况和获奖作品数量评出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并分别赠送作品集。

  (二)作品的使用权自报送之日起为展览组委会所有。

  (三)各地推荐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报送作品要求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政治部为单位组织报送。公安部边防局、出入境管理局,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可单独组织本系统公安机关统一报送,其他部直属单位(含部属院校)可直接组织报送。

  (二)推荐作品分别填写《2006年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作品推荐目录表》和《2006年全国公安民警书法大赛作品推荐表》。

  (三)各地报送的参赛作品总计不超过200件。各地在报送作品时,须同时将本单位开展此次活动的情况总结一并报送。(四)报送作品时间:7月20日至30日。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二环陕西省公安厅公安文联;邮编:710016;联系电话:029-86165553,公安专线:94015553;联系人:遆高亮、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