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与选择中国文字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语义的无确切性,词义不清,内容滑动,概念模糊。
艺术的审美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例如:我们观赏一场戏剧,每一个人的欣赏角度是不一样的。每一个人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去品评、体味,这就形成了戏剧批评的差异。同样,我们欣赏一件书法作品,观者也会因作品的内容不同、章法不同、墨色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每一个人的选择都有他的理由,都可能是正确的,而且每一个人没有权利要求别人的选择同他的选择一致。
书法创作是一种心理活动,很难用数理的公式、定理去求证、推断。欣赏者凭借自身的文化结构、研究方向、人生阅历、文化底蕴、审美理想诸方面因素观照作品,从而产生出对作品的价值判断。艺术的判断是需要灵性的。暂不说书画圈子以外的欣赏者对某一件作品的价值判断如何,即使是资深学者、大儒,如果不亲自操笔墨,去切实体味一件书法作品,而是信口开河,妄加评论,那就有可能生出些让同道谈笑的话资。人的知识和经验制约着人的认识,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对艺术评断的理论注脚。
环境与责任
现实的书法批评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极难做到一致的。因它不是数理公式的求证,也不是体育竞技能用时间、高度、长度、速度等数理概念来最终确认。“书法批评是书法艺术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创造性活动。”“创造是一种批评,批评也同样是一种创作。”(丁正《回应书法批评》)这并非说批评者可以因为书法艺术欣赏心理的模糊性特征可以指马画鹿,无所顾忌。由于利益的驱动,实利主义、势利主义、物质主义的价值观侵袭社会的各个层面,造成文化艺术的市场化、商业化,批评活动也受到人际关系的左右,自然难以作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评价。书法批评家以服务性原则去讨好书画家,受其摆弄,成为书画家的广告商和吹鼓手,成为书画家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同谋者。从而使书法批评少了一些理性的思考,多了一些无原则、无立场的、庸俗的礼尚往来,使批评失缺了生命力、灵性和独立存在的价值。
批评者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以批评家的严肃性和学术性为己任,“通过批评去逼近真理,从而给出较客观的标准供人们择优选择” (祝斌《批评与准则》)。批评一旦失缺叮公正的立场,必将失去批评的独立性的人格,是不利于书法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被批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