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书法理论 > 书论 
天人合一观与中国书法
发表日期:2006-10-27 01:20:00 来源:不详 被阅读[1263]次

  中国人的哲学观,是生生不已、大化流行的宇宙观。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从来不把宇宙看成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把它看作开放的、交融互摄、旁通递贯、有机联系的整体。“天人合一”观就是在这样的哲学环境中生成的。
    这就是说,人类赖以生存的宇宙,是充满蓬勃生机的,是永恒不息运动的,而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则是浩浩荡荡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时,这个宇宙又是有规律地化育着天下万物,人生活在这样的宇宙中,感受着宇宙的博大、体认着宇宙规律,便形成了与自然宇宙本体息息相关的认识论、人生观,建立了与天道自然同构的融真善美于一体的社会理想及其人格理想。
    如所周知,中国古代的儒家学者给定了中国人具有政治伦理属性的“天人合一”的观念,他们以“天人合一”为框架,把自然、社会以及人的个体心理的、物质的需求联结成了一个整体,使人们坚信自然的普遍规律与人类道德的最高原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当儒家的“天人合一”观曲折地影响书法的发展以后,立基于儒家世界观的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之时,便无疑会自觉追求那种能蕴涵天地大美的庄严、磅礴、中和、辉煌、华贵的书法风格,譬如,颜真卿的书法,稳健、雍容、雄浑、端庄、阳刚,充满蓬勃的生命力量,给人以和谐壮丽的美感。
    而中国古代的道家学者,从生命自由的角度,给定了中国人具有人本自由属性的“天人合一”的观念,他们以“天人合一”为框架,把自然与人的个体精神、心理的需求联结成了一个整体,同样使人们坚信自然的普遍规律与人性的自由、自然属性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所以,崇尚道家观念的书法家一旦捉毫挥翰,便能令书法风格自由舒展,使书法能够“任自然”,表现出“自然之妙有”之态,譬如王羲之、杨凝式等人的书法即是如此。
    所谓“任自然”,是说自然有自然的运动的铁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人的生命气息及情感变化也应当与自然规律同构,这就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核心,在这样的天人合一式的思维范畴中,文化生产与人的精神心理运动是与自然法则同构的,因之,在他们看来,历史人文的影响则又与人们对书法自然美的规律的体认通融无二。此外,这样的天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