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帖”者,盖言历代“名人”书法手迹及其摹本、刻石之类;所谓“碑”者,多指姓名淹佚的非名人书迹——“民间书法”而已。
“名人”书法,魏晋为手札,或有碑表赞颂;唐多为碑铭墓志;五代以降复以书札为尚,且为书而书的自觉创作行为日盛。后世传承的规则法度,无不来自于这一丰厚的文化遗存。
综观法帖,可谓钟灵毓秀、仪态万方。魏晋“名人”之书,意态高古,萧散简淡,以“韵致”胜。钟氏《荐季直表》隶意尚存;二王父子传世小楷,点画已脱隶法,而字形结构左右开张,略呈扁势,当与汉隶相去不远。至于兰亭雅集、率意所书之《兰亭序》,更是天真烂漫,不可复得。
入唐以来,文化兴盛,魏晋时代的率意、简约发展成气严法备。欧、颜点画沉着端庄,横平竖直,一丝不苟,将“唐人尚法”推向极致。而“颠张狂素”似与世不合,他们用波澜壮阔的笔墨营造出了一片个性天地。是为“破法”,而又在为后世“立法”。
世谓“宋人尚意,明人尚态”。宋代书家能够越过壁垒森严的“唐法”围城,已属不易。他们善以学问识见滋养书法。苏、黄体例颇遭后世非议,乃因末解其蹊径独辟处。董其昌屡讥东坡之笔为“墨猪”,却不知自家故作“淡远”风致的苍白无力。
明清之际,书法之士皆性情中人,用笔奇拙,千姿百态,虽失风雅,良多生趣。历代法帖均出于名家之手,术业专攻,世代研求,相因成习,渐成法度。而所患者有二:其一,书札之作皆案牍之用,难于大字,悬于厅堂之上,缺少豪健之气,视觉效果不佳;其二,后学之徒囿于法则,中规合矩,易流于千人一面,准求个人消息。
南北碑版当以《张猛龙碑》、“—二爨”及《龙门造像记》为重。其书粗犷朴
茂、烂漫天真,破尽魏晋成法。然《张猛龙碑》等笔意为刀锋所掩,《龙门造像记》用笔之法多失,此亦不可不知。
晚清之际碑学大盛,世人竞相研习,尽扫“馆阁”积习,书坛为之一新。究其有成就者,赵之谦、康有为、张裕钊当属其列。当彼之时,国运衰微,康有为等有识之士痛心时局,遂提倡革新除弊,并以驾轻就熟之书法,力主“尊碑抑帖”。这其中虽不无卓见,然未免矫枉过正:康氏本热中于政务,书法不过为其“余事”而已。后世习者不加揣度,断章取义,仍将“尊碑抑帖”视为金科玉律,殊不知数千年帖学传统岂可断送于片言只语!况碑版之书本为纪事,草率之笔或出于工匠之手,安可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