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体制创新”,是党和政府近一个时期工作报告的“关键词”。书人皆知。不管你书法水平多高,若想在社会上确立你的“书法家”身份,非参加惟一的由书协主办的书法展览不可。这是加入“书法家协会”的必要条件。然而,众所周知,书协所办诸展览,多无明确学术指向。无论届展还是专项展,在征稿、评审、展出、出版诸环节,皆处于自流状态。这是因为,这一机构中的“领导”,是官方的,他定的,届化的,代谢的。具体办事人是岗位化的,流动的,非严格艺术(学术)策划(主持)人,办展也多属事功性的,故不可能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想法与境界。又因为这一展览机构的惟一性和“准垄断性”,故也无须考虑什么“品牌意识”——如果有什么要“策划”,那大概是如何拉赞助、收评审费。尤其是近些年,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举办书法展览,实际则是将“艺术行为”暗转为“营销行为”,将书法“艺术展”,内化为“商业展”。
于是书家也就懒得思考,安然地做一个“体制中人”。要么,坚决放弃参与现下的展事,狷介独行,甘为体制外的寂寞人。这需要巨大的勇气和定力,你将因此成为一个没有户籍的书法黑人口;要么,既获得进入体制之门票,落实了身份后,在不乐意时逃至体制的边缘,搞自己一套去……现有体制下的单一书展机制,及其非艺术自律的操作和准学术垄断,因其“不可抗拒性”,不但逐渐消解着书家的风格和个性,导致流行书风日益泛滥;也大大地放慢了书艺体制向现代化的展览机制转换的节拍,使民间性的、流派性的、商业性的艺术机构的发生、成长和更符合艺术现代化的展览运作极度困难。正因如此,社会大众,甚至书家自己, 只能被动地承认体制之内的书法“成绩”和“荣誉”,对体制之外的艺术机构及艺术活动,往往视作不“正宗”,不“合法”,使得很多书法投资者、经营者,也往往不敢冒险参与非书协展览机构的书法活动;一些很有实力的民间艺术机构一如画廊一,艺术院校、艺术媒体和身在边缘的书法家一如前卫性书家和非书协群体一,对自己的身份和创作上的探索也不敢理直气壮地认定。在举办活动时,不得不请得(或够得)一些书协会员,在一个时期之内,是不太可能成为现有体制的竞争主体的。许多书协的头面人物,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