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的物化形态
线条是文字的媒介或元素,是进行书法艺术创作的特定的物化形态。由此可见,线条是书法美的起源。所以,研究探索书法美也应该从线条这个最基本的元素开始,才能“曲径通幽”。
石涛曾在《画语录·画章第一》中指出:“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这一画说,可谓是深刻地揭示了线条起源的缘由。太古时代,人类处于蒙昧时期,对于线的作用与功能不认识。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在实践中认识了线的作用与功能,便运用线条来描绘物体。于是,书与画便产生了,而这一画便成了书画的物化形态——线条。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曾说:“太阳照在墙上,映出一个人影,环绕着这个影子的那条线,是世间的第一幅画”。(达·芬奇《笔记》)因为,线条是构成物体视觉形象的最根本的要素,是表现物能力最强,最简练的手段。而我国文字就是起源于“象形”,运用线条对对象进行概括性极大的模拟写实。“书画同源”说即渊“源”于此。所以,我国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充满激情地说:“所以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实,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罗丹说的这根通贯宇宙、遍及于万物的线,中国的先民极早就在书法里、在殷墟甲骨文、在商周钟鼎文、在汉隶八分及晋唐的真行草书里,做出极丰盛的,创造性的反映了”。可见线条从客观存在中被人们发现后,并在不断地发展中包含了对视觉形象的摄取与审美意识的注入,“做出极丰盛的,创造性的反映了”。可以这样说,线条是书法美中使客观与主观趋于统一的重要媒介。
尽管书画同源,各自均以线条作为自己的物化形态,但书画毕竟受着各自表现对象的制约,书的表现对象是文字,画的表现对象是物象。虽然,最初的象形文字与绘画没有很大的差别,但必须指出的是象形文字在最初的胎盘中,它萌含着超越被模拟对象的符号特征,内蕴着“指事”、“会意”的基因,准备了“形声”、“假借”、“转让”的条件。因此,线条作为书画共同的物化形态,在本质上依然有着区别。“书契之作,适以记言”(孙过庭〈书谱〉)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特别随着历史的演进,书法与绘画分离的轨迹越来越明显,即书法线条不再受象形状物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