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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美的双重属性
发表日期:2006-10-27 01:25:00 来源:不详 被阅读[2569]次

书法美的双重属性

    各门艺术可以按其反映现实的不同方式来划分种类,它可以是以情感为主,也可以是以认识为主,由此构成表现艺术与再现艺术二大种类。表现艺术以反映主观世界为主要对象。再现艺术以反映客观世界为主要对象。而二者并非截然对立,有时是互为观照、辨证统一的。那么,书法艺术的种类该如何划分?我们认为:书法艺术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而不是以认识再现为主。即作为书法艺术物化形态的线条是“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晁说之《书法考》),是书法家主观世界的表现,而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正如汉·杨雄在《法言·问神篇》所指出的那样:“故言,心声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动情乎?”唐·孙过庭在《书谱》中也说过:“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阴惨阳舒,本乎天地之心。”而德国的黑格尔及俄国的别林斯基也分别强调过艺术表现的“情致”作用。所以,书法艺术应归入表现艺术的范畴。这样是否就抹杀书法艺术的再现性了?不是的。书法艺术里通过线条来诉诸人的视觉,因此笔墨线条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带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再现性,这也就是汉·蔡邕在《笔论》中所说的“为书之体,须入其形”,“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这就构成了书法美的双重特性,表现性中带有相对的再现性。

    唐·张怀灌在《书议》中曾对书法艺术表现特征作了极为精湛的阐述,这就是著名的“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说。因为,书法艺术的文字线条是以“依类象形”为本源,但后者就超越了被模拟对象成为约定俗成的符号。即经过了一番从“囊括”到“裁成”,加工、演绎、概括过程。书法家们运用手中的笔把“万殊”提炼、简化、浓缩成了“一相”,净化为线条本身的效应。所以,不管是书法艺术的笔墨线条,还是结构章法,都不能再现客观世界某个对象,只是以主观的形式概括象征客观世界某个对象,是“意象”,而不是“具象”。所以,美国美学家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表现》一章中指出:“艺术家一旦掌握了丰富的符号体系,他所知道的关于人类情感的知识实际上便会超过他人全部个人经验。一件艺术作品表现的是生活、感情和内在现实的想法。但是它既非直言无隐的又非缄默寡言的感情发泄,它是一种发展了的隐喻,一种将言词难以表达的东西——意识自身的逻辑——明确表达出来的非推论的符号。”(《美学译文》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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