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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价值判断琐议
发表日期:2006-10-27 01:25:00 来源:不详 被阅读[2364]次

书法价值判断琐议
                                                  沈鹏


    书法的价值判断,因当前时代处于转换时期,又因书法界的十分活跃,变得更为复杂而有现实意义。这里先谈一件小事:曾经有位青年,拿着一大堆的“字”向我诉说,评委们对他的作品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嫌其“保守”,一种指其“激进”,评定时仅以一票之差落选。我先对他说,一般用于政治上的“保守”与“激进”的词汇运用到书法是上不妥的。艺术上的“旧”和“新”要看在什么意义上运用,并且“旧”和“新”并不意味“好”或“坏”,更不能套用“保守”与“激进”的概念。继而我在同这位青年谈话中得知,他向我“求教”的目的倒是很现实的,那就是揣摩评判者的意向,求我为他设计一个方案以便在众多评判者当中找到落脚之地,求得作品被录用。

    在当前书坛,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现象:某件作品入选,便是成功的;某件作品落选,便不成功,或至少逊一筹。“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信然哉!然而,着眼于书法发展的根本,这种习以为常的判断方法并非不值得反思。因为判断的立足点是评选,而作品的评选是以评选者多数意见为标准的,也就是说不论作品自身的客观价值如何,入选与否决定于能否获得多数人的肯定,是否合乎多数人的审美观念。就评选结果来说,或许以牺牲作品的“个性”为代价而取得的。优选的作品一般说来很难挑出大“毛病”,并且一般说来有比较娴熟的功底,在传统的经典碑帖上下过较深的功夫,因此“无可非议”。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可以设想某些(或很少甚至个别)作品那怕不乏传统功底,有强烈的个性,外射独特的审美观念,与常见的平庸之作拉开了距离,尽管评选时提醒“重视个性”,要入选也难。在评委会是多数决定,在编辑者是层层把关,在选稿者来说,“纯粹”脱离个人爱好是难以想象的。即便是包容性较广的选稿者,也不能没有自己的“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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