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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杨:书法的灵魂--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书法研究生高研班的讲稿
发表日期:2006-10-27 01:24:00 来源:不详 被阅读[2530]次

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书法研究生高研班的讲稿(二○○六年五月五日)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在中国享有崇高的文化地位。她负载着丰富的文化心理和人文信息,绵延几千年经久不衰,除了她完美的艺术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特征外,更主要的则是书法中蕴含的精神力量具有决定和指导的因素。这就是书法的灵魂,灵魂在宗教中认为是离开人体而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东西,一旦灵魂离开人的躯体,人即死亡。书法也是这样,如果丢掉了她的灵魂,那么无疑也将面临死亡。什么是书法的灵魂呢?这个灵魂就是中国的文化和中国的精神。她应该包括幽雅的人文性;深刻的哲理性,丰富的传统性;独特的审美性这样几个方面。

  一、人文性

  书法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深深打上了中国文化的标记。有人说,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我认为文化是书法的核心。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从书法的产生还是发展,都是围绕着文化这个核心来运行的,那种对书法技法的层面的学习以及对书法线条表层的审美,只是一种肤浅的体悟,对书法的真正理解,是隐含在汉字书法里的文化内涵,是一种超乎笔画之外的玄妙,是一个幽深无尽的文化世界。因此离开了文化的概念,书法将失去她的一切耀眼光辉。

  1、“诗为书之魂”。众所周知,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魂。苏轼说:“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这是对中国艺术的一则通解。诗是内容,书是形式。其文是魂,其书为体。所以说“诗为书魂”,或叫“文为书魂”。一次我向国学大师文怀沙先生请教如何提高书法技艺,文怀沙悄声告诉我三个字:“背唐诗”。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为什么呢?第一,诗(可以理解为广义的诗包括文学形式)是书法艺术的基本内容。古书中说:“诗言志歌咏情。”诗歌的境界表达是人生,书法的境界表达的也是人生,所以古人评价书法叫“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书家在笔歌墨舞之间,流淌着人的情思,美的书法作品必定是线条墨韵的生命化和人生的形态化。可以看看我们的书家,不管是自己写的,别人写的,总爱“写”诗。而且还得是中国的诗。从孙过庭以来,诗、书结合的艺术思维方式,早已深入人心。孙过庭在《书谱序》中说:“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他特别反对“手迷挥运之理”,认为那是“俗”。其二,诗主宰着一幅书法的意境。我认为什么是好的书法,它必须有文学的联想、诗词的意境、绘画的构图、舞蹈的韵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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