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国两晋书法 王献之
王献之(344-386)东晋书法家,字子敬,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官至中书令,故世称大令,为羲之第七子。幼时从他父亲学书,后来取法张芝,别创新法,自创一格,与父齐名,人称“二王”。他的书法,兼精楷、行、草、隶各体,尤以行草擅名。他的楷书以《洛神赋十三行》为代表,其行书以《鸭头丸帖》最著。草书名作《中秋帖》,列为清内府“三希帖”,之一。《墨林快事》评其书曰:“笔画劲利,态致萧辣,无一点尘土气,无一分桎梏束缚。”
王献之是魏晋书家群体中的一位巨子。父亲王羲之的悉心的传授和指导,使他奠定了坚实的笔法基础。由于他是魏晋名家中晚出的一位,客观上为他提供了博采众家之长、兼善诸体之美的机遇,赢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和声望。
王献之的遗墨保存很少,数量远远没有王羲之那么丰富。因太宗贬献之而不购求其书作,内府的王献之书迹“仅有存焉”。宋初的书法,并举“二王”,宋太宗赵光义留意翰墨,购募古先帝王名臣墨迹,命侍书王著摹刻十卷,这就是著名的《淳化阁帖》。“凡大臣登二府,皆以赐焉。”帖中有一半是“二王”的作品。单著录王献之书帖的有七十三件,经后人考证为伪作或他人所书者达二十余件,北宋宣和年间,宋徽宗雅好王献之书法,《宣和书谱》所收的王献之书迹增至八十余件。但这些墨迹本绝大多数没有保存下来,仅存的墨迹本,不逾七件,而且都是摹本。好在历代刻帖还保留着一些真迹刻本,给我们学习了解王献之书法留下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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