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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讲求“四美”
发表日期:2006-10-29 22:16:00 来源:不详 被阅读[6260]次

就美学观点看,用印之审美包括4个方面,即印体美、质色美、印面美和印文美。印体美指的是印的形体美;质色美则是印体质地和色调呈现的美感;印面美是印面形状在使用后出现的美;至于印文美,概括为内容新颖、文字布局合理、刀法精湛、边款适宜所构成之美感。就审美要求而言,上述四者都要具备,方能体现用印的完美性。
  然而,因受传统和种种因素的限制,目前人们见到的大多是印文与印体、质色不和谐、整体形象很不起眼的印件,即便是前人留下各种印件,能达到印体美、质色美、印面美和印文美的,也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甚至价值万金的皇室御用印,从审美角度看,也很平平。究其原因:一是形体好、质色美的印石难求,一些人只能用普通印石,请名家篆刻,以致出现印文与印体、质色极不相配的印品。二是用印者缺乏审美意识,不愿花力气去寻购质、色、形优的印石,以致出现重印文、轻印体的状况,加之当时的经济、交通等因素,好的印石难以流传,从而限制了人们用印视野。而今,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用印的品类增多,质量也有所提高,用印的审美观也逐渐成为社会的一种需求,名家篆刻印风已被世人所认可、推崇,印之美几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等待和需要的是人们对用印的全方位审美。举个例子,用印美与穿衣美很有相似之处,人们穿衣在保暖的前提下,还要看衣服的款式、料质、颜色、合体以及衣服的做工等等,否则穿衣就谈不上审美;同样,用印者如果一味追求印文美而忽略用印之整体美,那么用印之审美观只能永远停留在几乎难以再突破的印文美的框框内,这就太偏颇、太狭隘了。
  具体而言,印体美即是形体美,用印的形体有方形、圆形、椭圆形和自然形,不论何形,要体现美感,其高与宽(或直径)之比,均应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否则很难审视其美。应提出的是某些掘性独石,自然造型异常,这种独石大都外裹各色石皮,很有新颖古朴、美不胜收之感,形体好的一般无须雕琢,切面即可制印,此类形体美的印材,正为一些行家用印者所推崇;另外是对印体实施各种雕琢,以提高外形之美感,如浮雕及钮雕等等,这在寿山印中是常见的,不过应注意的是施雕技术好的,图案与印体得当者,确也增加了印体之美;反之,功力不到位者,还不如不雕,以笔者之见,象乌鸦皮、巧色石、大块方石以及矮平头章料者,可施以雕刻,增加印体之情趣,其他宜不施刀为好。质色美乃是指质地细、洁、温、润,晶莹剔透,色泽艳丽,灵气十足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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