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态书风说
朱以撒
这些年欣赏书法展览,有两个很深的印象,一是幅式都变长了,展厅有多高,幅式就有多长,甚至拖延到地板上。再一个是把字写丑了,竞相丑化、有意为之。想把字往美处写的人反而少了。
我们对一件作品的认识,尽管千百年来审美观随时迁移,但是对于用笔、结体、章法的重要性却是承认的。大书家的用笔都是精到的,小书家则未必,多败笔。当我们把玩二王、智永、虞世南、颜真卿、苏东坡、赵孟FU乃至写狂草的张旭、怀素的字,都会有用笔精美的感慨。一件作品的美观,从微观处说,就是用笔在起作用。当代书坛盛产行草,凡延续二王一脉的继续保持了用笔的完美,而效仿明清狂放、霸悍一路的,则漠视于用笔,或甩或蹭,狂驰无度,点画狼籍,以丑为尚。
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审美功能在不断地增强,利用主观能动性来改造客体,把最初的带有自然属性的、功利属性的艺术类型,逐渐提炼成为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美之所以为美,因为它是人的本质的肯定,通常认为需要和谐、完美、统一。丑之所以为丑,因为它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与否定,通常认为以“毁型”特征出现,诸如残破、缺陷、分裂、冲突。以此显示出与美所对立的另一种审美观。对于以美为主流的创作,丑的乐意表现,显示了截然不同的审美心理,诸如逆反、刻意。这种现象在文学史上也有过。譬如《宋元平话》,为了从市井佃民的欣赏角度出发,在很大程度上就冲决了封建史官和文人士大夫的历史道德观念的束缚,在描写他们喜爱或厌恶的对象时,必然夸张、美化、丑化,渲染市井的俚俗情趣。这样必使正史中高贵、威严、堂正的帝王将相,在平民眼中淡化,成了另一类审美形态。《宋元平话》的艺术趣味是什么呢?就是投市井佃民所好,嗜奇好异、打斗争端、刺激挑逗,比正史远远搏得喝彩。可是这种审美